以中学化学教师为例,说明当今教师之学的终极目标对应“为己“而“利他”的“为己之“”为教而学”和“应教为学”。其中,“为己之学”是完善自我,全面提升教书育人的本领,使自己趋于成熟、优秀乃至卓越的专业发展层次;为教而学;是发展学生,切实践行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,全面落实课程标准中的有关目标和要求;“应教为学”是奉献教育,在教学与研究一体化的实践中建构具有个人特色的理论体系,为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更多的智慧和力量。
版权所有 © 2011《化学教学》编辑部 本系统由北京玛格泰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开发 技术支持:support@magtech.com.cn